立井井筒裝備安裝施工時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
(一)井筒未貫通嚴禁井筒裝備安裝施工。
(二)突出礦井進行煤巷施工,且井筒處于回風狀態時,嚴禁井筒裝備安裝施工。
(三)封口盤預留通風口應當符合通風要求。
(四)吊盤、吊桶(罐)、懸吊裝置的銷軸在使用前應當進行無損探傷檢測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(五)吊盤上放置的設備、材料及工具箱等必須固定牢靠。
(六)在吊盤以外作業時,必須有牢靠的立足處。
(七)嚴禁吊盤和提升容器同時運行,提升容器或者鉤頭通過吊盤的速度不得大于0.2m/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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